

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9〕9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優化施工圖審查流程,提升施工圖審查效能,現就推行施工圖設計文件數字化聯審制度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完善施工圖設計文件數字化聯審機制,實現“同步設計、網上申報、一窗受理、并聯審查、一次辦好、結果互認、依法監管”,進一步提高審查效能,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
(二)適用范圍。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全省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
二、工作流程
(一)同步設計。建設單位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聯合體,下同)完成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礎設施的全部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筑、結構、設備、電氣、消防、人防、技防和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相關內容。住宅小區項目的水電氣暖信等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用房、管井、管溝、管線等與建筑物統一設計,按有關規定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投資建設的專業經營設施設備與建筑物同步設計。
(二)網上申報。建設單位通過施工圖審查管理信息系統,向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報送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密工程設計文件不得通過網上申報。
(三)一窗受理。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受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后,推送至施工圖審查機構(或聯合體,下同)。涉密事項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并聯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對同一項目的建筑、結構、設備、消防、人防、技防和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設計文件進行技術審查。重要電力用戶項目的設計文件組織供電專營單位聯審,供電專營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審查意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內容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第46號令修改)和消防、人防、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有關標準規范和規定執行。
(五)一次辦好。施工圖審查機構在1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工業建筑項目8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推送至窗口;一次審查合格的,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超限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除外)。一次審查未通過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一次性全面、準確向建設單位告知審查意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應及時修改完善。施工圖文件修改完善時間不計入圖審階段總用時。
(六)結果互認。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在規定時間內將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反饋建設單位,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審查合格書推送至住房城鄉建設、消防、人防等相關部門及相關專業經營單位,相關部門和相關專業經營單位不再進行技術性審查。相關部門、相關專業經營單位和建設單位依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管理、組織施工和竣工驗收。
(七)依法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人防等部門要各司其職,依法履行施工圖審查監管職責,提高事中事后監管能力。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合同約定,規范審查行為,確保審查質量,并承擔審查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合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大數據、消防、人防、行政審批等部門和專業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利用職權或壟斷經營地位,非法干預建設單位委托業務、非法干預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承攬業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推進施工圖審查相關信息系統功能整合,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和數據實時共享。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將政府購買施工圖審查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做好提前銜接。設計方案審查時,規劃主管部門應牽頭相關部門和專業經營單位參與聯合審查,并分別提出意見。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階段,與相關專業經營單位就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參數、用房、管井、管溝和管線接口、供應能力等提前做好銜接,并落實好銜接意見。專業經營單位提出的銜接意見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
(三)增加機構數量。取消全省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總量控制。具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第46號令修改)人員條件的勘察設計單位可以取得施工圖審查機構資格增項。不具備綜合性資質資格的設計單位和圖審機構,可與其他具備相應資質資格的單位、機構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政府購買服務承攬業務。參與施工圖審查的設計單位不得審查本單位參與設計的項目。
(四)培育綜合機構。鼓勵各類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通過充實專業力量或人員培訓,依法取得房屋建筑、市政設施、人防等專業資質資格增項,發展成為綜合性設計單位和圖審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人防部門共同推動專業人員培訓和人員資格互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資格增項工作。
本指導意見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時間節點以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時間為準。各市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辦理指南,并向社會公開。
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代章)
2019年11月14日